造句指懂得并使用字词,按照一定的句法规则造出字词通顺、意思完整、符合逻辑的句子。依据现代语文学科特征,可延伸为写段、作文的基础,是学生写好作文的基本功。造句来源清俞樾 《春在堂随笔》卷八:“其用意,其造句,均以纤巧胜。” 夏丏尊叶圣陶《文心雕龙》 四:“造句也共同斟酌,由 乐华 用铅笔记录下来。”
下面为您提供关于【亲知造句】内容,供您参考。
1、我把桃核拎回家,不敢放到家里去,怕母亲知道,便把桃核倒在我家拌煤用的煤坑里,用些煤面遮盖在面上,又拎着空蓝子再去拾。
2、张铭羽也已经走了过来,老第啊你来市我么能亲知去接你啊,老第你莫怪老哥啊。
3、华枫和圣树相亲相爱的事,还是让他父亲知道了,父亲配了慢性绝魂丹让圣树吃下,这种绝魂丹服下一个月后,人就会慢慢抽筋拔骨而死……
4、小明在母亲节的前一天,不声不响地给母亲准备了一份礼物,当母亲知道后特别开心,妈妈对他说:"孩子啊,你太有心的,谢谢你!"。
5、电影中,静秋母亲知道两人的关系后,对老三教育了一番,老三表示在走之前有个要求,再为静秋受伤的腿重新包扎一下。
6、母亲知道后,让人给我带信儿,要求我不管遇到什么情况,千万不要再回老家,要是回到老家,再想出去就难了。
7、一路上柳海娜还告诉了柳下惠一些她母亲知道的情况,不过毕竟她母亲毕竟没亲身经历,也是道听途说,真伪难辨,也只能仅供柳下惠参考而已。
8、到了帝都以后,我一定要尽快变强,我要让父亲知道,我不是累赘!
9、楚天机的父亲知道之后一向滴酒不沾的狼尊喝的酩酊大醉,洋相百出。
10、我学习不行,考试经常作弊,父亲知道了,就语重心长的告诉我:我们要脚踏实地的做人,做好人。不求得我们学习好与不好,只要真的用心了,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就行。我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
11、作为领导干部,要注重调查中有研究,研究中有调查,以浅知代深知、以人知代亲知、以虚知代真知,都是不正确的。
12、“母亲知道他要去做什么,在动身前往拜科努尔之前,父亲将实情告诉了母亲,”艾琳娜说。
13、亲知原则始终是罗素意义理论乃至其整个认识论的出发点。
14、母亲知道明柱大爹是为油的事来的,家里的油并不多,母亲便准备了饭菜,让他吃了到油场里去找父亲。
15、自是生屏迹戢身,不复与亲知相闻。
16、狱卒一看乌米饭黑漆巴拉的,不再敢吃,而目连母亲知道儿子一片孝心,让她在狱中吃到饭,真可谓母子连心。
17、专名对应于亲知的简单事物,对事物的分析则是沿着逻辑原子主义的思路进行的。
18、母亲知道真武庙条件优越舒适,却不肯离开东罗圈的破瓦寒窑一步。
19、父亲知道儿子除了剡城也不可能去其他地方,便派年长的亲信诚爷爷回来照顾自己的儿子,每月会寄好多钱回来。
句子是语言运用的基本单位,它由词或词组构成,能表达一个完整的意思,如告诉别人一件事,提出一个问题,表示要求或制止,表示某种感慨。它的句尾应该用上句号、问号或感叹号。造句的方法一般有以下几种:
一、在分析并理解词义的基础上加以说明。如用“瞻仰”造句,可以这样造:“我站在广场上瞻仰烈士纪念碑。”因为“瞻仰”是怀着敬意抬头向上看。
二、用形容词造句,可以对人物的动作、神态或事物的形状进行具体的描写。如用“鸦雀无声”造句:“教室里鸦雀无声,再也没有人说笑嬉闹,再也没有人随意走动,甚至连大气都不敢出了。”这就把“鸦雀无声”写具体了。
三、有的形容词造句可以用一对反义词或用褒义词贬义词的组合来进行,强烈的对比能起到较好的表达作用。如用“光荣”造句:“讲卫生是光荣的,不讲卫生是可耻的。”用“光荣”与“可耻”作对比,强调了讲卫生是一种美德。
四、用比拟词造句,可以借助联想、想象使句子生动。如用“仿佛”造句:“今天冷极了,风刮在脸上仿佛刀割一样。”
五、用关联词造句,必须注意词语的合理搭配。比如用“尽管……可是……”造句:“尽管今天天气很糟,但是大家都没有迟到。” 这就需要在平时学习中,把关联词的几种类型分清并记住。
六、先把要造句的词扩展成词组,然后再把句子补充完整。如用“增添”造句,可以先把“增添”组成“增添设备”、“增添信心”或“增添力量”,然后再造句就方便多了。
随着信息新媒体的发展,网络已经成为继报纸、收音机、电视之后的主流媒体,并有将其整合的趋势。网民数量的激增使得网络话题的热议和网络语言迅速成为流行语。出现了很多新现象:网络造句——当某一新闻事件在网络迅速流传之后,新闻事件中的某一具有代表性的词语,在网友们的推广下,成为造句的主体,并迅速在网络流行展开。比如李刚事件中,我爸叫李刚成为流行语,以它进行的造句活动在网络铺开。例如:窗前明月光,我爸是李刚;给我一个李刚,我能撑起整个地球等。而在360与腾讯的3Q网络大战之后,一句“我很艰难的做出决定”也迅速流行。这类造句的特征主要是将已有的诗句、文章等进行改变而成。
Copyright © 2019- qejl.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