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红字专用信息表可以作废。
开具红字专用信息表应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填错的红字专用信息表未上传的,可直接在开票系统中作废,无需到大厅处理;
2、填错的红字专用信息表已上传成功的,应凭纸质的《开具红字专用信息表》(加盖公章)、情况说明(加盖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办税服务厅办理撤销。
一、当月已认证还能作废吗
不能作废,符合实际业务要求的可以开具红字专用。不符合作废条件的,可根据下列要求开具红字专用。即购买方取得专用后,发生销货退回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以及销售方已抄税认证的在当月不能按作废处理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开具红字的有关事宜。
二、小规模纳税人如何开票
1、去办税服务厅大厅,确定登记类型,申请自行开具专票。
2、再到电子税务局申请专用。
3、票种申请完成后,打印结果通知书,大部分金税盘或税控盘可以在网上变更写盘,如不行再至办税服务窗口办理税控设备信息变更。
4、已申请自开专票的试点小规模纳税人,除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专用的,仍须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外,发生的销售货物或其他应税行为,需要开具专用的,均可以通过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主管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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