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新生儿的出生证明都是在新生儿出生的医院办理的,在孩子出院前都可以在医院办的。新生儿父母需要准备好自己的身份证,同时携带孩子出生时所在医院出具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进行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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