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电子可以打印,具有法律效力。电子突破了传统纸质的概念,采取电子签章实现签名、电子盖章,实现电子唯一性、不可抵赖性、防篡改;通过数字媒体形式传送与保存内容,可通过网络、移动通信等方式传送给接收方。开票人和受票人可以自选纸张打印(彩色、黑白均可)电子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普通相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第十四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依法出具纸质或者电子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电子与纸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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