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4日国家退役军人事务部才发布优待证申请、审核、制作、发放等相关工作要求。各省市接到通知后,才会安排发放通知相关事宜,所以优待证具体发放时间要以各地公布的通知为准。从2022年2月下旬开始开展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工作。所以说每个地区退伍军人优待证发放时间是不一样的,因为优待证由县级以上统一制发、统一编号,并不是国家统一发放的。
法律依据: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第十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的,由扶持自主就业。
第十九条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发给一次性退役金,一次性退役金由财政专项安排;地方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经济补助,经济补助标准及发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一次性退役金和一次性经济补助按照国家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各级应当加强对退役士兵自主就业的指导和服务。县级以上地方应当采取组织职业介绍、就业推荐、专场招聘会等方式,扶持退役士兵自主就业。
第二十条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全国职工年平均工资收入和军人职业特殊性等因素确定退役金标准,并适时调整。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有关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负责确定和调整退役金标准的具体工作。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根据服现役年限领取一次性退役金。服现役年限不满6个月的按照6个月计算,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按照1年计算。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由按照下列比例增发一次性退役金:
(一)获得军事委员会、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增发15%;
(二)荣获二等功的,增发10%;
(三)荣获三等功的,增发5%。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由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奖励的增发比例,增发一次性退役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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