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税证明是税务机关的文书之一,是有文号的, 一般在清税证明的第一行是注明的。
清税证明是税务局为工商局出具的一种通知书,证明要注销公司没有拖欠税款的情况,纳税义务已经完成。清税证明的办理:
“一证一码”的公司在需要注销之前,必须先向税务机关申报清税,按照规定程序处理后,方可填报《清税申报表》。税务机关也会在结清税费等相应款项后,为申请人办理清税证明。而未实行“一照一码”的公司,则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等相关机构办理注销登记,只需要在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就可以了。
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更大力度推进优化税务注销办理程序工作的通知》
一、进一步扩大即办范围
(一)符合《通知》第一条第一项规定情形,即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纳税人,主动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的,税务机关可根据纳税人提供的营业执照即时出具清税文书。
个体工商户清税证明
个体工商户清税证明:开具清税证明请随带《清税申报表》(需加盖法人章和单位公章)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清税申报表》中附送资料指以下有关注销的文件和证明资料:
(1)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和其他税务证件;
(2)《领用簿》及未验旧、未使用的;(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出的吊销决定原件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被吊销的报送);
(4)非居民企业报送项目完工证明、验收证明等相关文件原件及复印件;(5)税控专用设备(纳入税控系统的纳税人报送);
(6)单位纳税人报送:1.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原件及复印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及附表(需要清算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报送)。
清税证明怎么办理
清税证明的开具在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大厅进行申请。
所需材料为: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出示营业执照副本、单位纳税人还应报送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复印件。
报送资料:
1、必须报送资料:
(1)《清税》或《个体工商户清税申报表》3份。
(2)经办人身份证明。
2、条件报送资料:
单位纳税人还应报送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原件及复印件。
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更大力度推进优化税务注销办理程序工作的通知》第一条 一、进一步扩大即办 该内容由 周琦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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