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武器装备管理制度以及;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不合格的武器装备提供给武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为武器装备的生产者和销售者;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为过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七十条 明知是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而提供给武装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单位犯第一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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