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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债权迟迟不能实现,丈夫不同意起诉,妻子单方是否可以起诉债务人?

来源:气吉美食网


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配偶主张权利,但不能单独起诉债务人的配偶。夫妻共同债务原则适用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除非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债权人知道夫妻双方有财产约定的除外。

法律分析

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配偶主张权利,将债务人与其配偶一同起诉,但不能单独起诉债务人的配偶。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债务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债权人知道夫妻双方有财产约定的除外。

拓展延伸

夫妻婚姻关系中的债务纠纷:妻子是否有权单方起诉债务人?

在夫妻婚姻关系中,债务纠纷可能会引发争议。当债权迟迟不能实现且丈夫不同意起诉时,妻子是否有权单方起诉债务人呢?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婚姻关系是一种特殊的法律关系,妻子在婚姻关系中享有的法律地位和权益。因此,妻子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债权无法得到实现且丈夫不同意起诉,她是有权单方起诉债务人的。妻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如向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和追求债权的实现。然而,具体情况还需要考虑法律的具体规定和相关证据的充分性。因此,在面临此类问题时,妻子应该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具体的法律建议和指导。

结语

在夫妻婚姻关系中,债务纠纷可能引发争议。根据法律规定,妻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享有的法律地位和权益,有权单方起诉债务人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然而,具体情况需考虑法律规定和相关证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具体法律建议和指导是明智之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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