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债权债务的成立不受债务物的。即使债务物不存在或无效,债务仍然有效。相反,债务物的存在或有效性取决于债权债务关系的成立。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合同应当有明确的约定,合同的内容应当符合法律、行规的规定以及公共利益和公共道德的原则”。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五条规定:“担保物的种类、规格、数量等应当符合法律、行规的规定以及公共利益和公共道德的原则”。
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物权自登记时设立;动产物权自占有时设立。”
因此,无论债务物是否存在或有效,债权债务关系仍然有效。但是,如果债务人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债务物,债权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或者请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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