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工伤认定后补偿时间无法准确估计。工伤认定确定后,由于劳动者的伤害不同,如因伤害骨折或其他严重情况,劳动者应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残疾等级鉴定等相关鉴定,以进一步明确相关赔偿标准。劳动者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出来后,劳动者在工伤待遇赔偿问题上无法与用人单位协商,必须面对劳动仲裁程序和人民二审程序。在实践中,由于各种客观原因,相关赔偿落实到员工个人身上需要很长时间,无法准确估计。同时,由于标准不明确,赔偿金额无法初步估计。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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