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为依法惩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确保人民判决、裁定依法执行,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就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 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一般由执行所在地人民管辖。
第六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被告人在一审宣告判决前,履行全部或部分执行义务的,可以酌情从宽处罚。
第七条 拒不执行支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判决、裁定的,可以酌情从重处罚。
第 本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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