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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物权竞合的的处理规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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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1.留置权最优先受偿(也可以说是优先于抵押权);2.已登记的抵押优先于质押;3.质押优先于未登记的抵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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