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可向用人单位主张合法权益,如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
法律依据:
《薪资支付暂行规章》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薪资。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薪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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