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工作情况
山东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案例一
经营者对外卖食品是否符合食品质量标准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田某诉某米线馆买卖合同纠纷案
1基本案情2021年10月,田某通过某外卖平台从某米线馆花费9元购买炒凉皮一份,其在食用时发现有一根几厘米长的钢丝差点误食。田某诉至,要求某米线馆支付惩罚性赔偿金。
2裁判结果认为,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食品的生产者与销售者应当对于食品符合质量标准承担举证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Copyright © 2019- qejl.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