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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补偿金标准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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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在竞业协议中对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形式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因用人单位原因不按协议约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经劳动者要求仍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解除竞业协议。

竞业协议对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形式等未作约定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关于竞业的补偿标准,目前还没有强制性的法律规定。法律虽无强制性规定,但一些地方已经出具相应的技术秘密保护条例。

《宁波市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规定,企业应当向被人支付补偿费,年补偿费不得低于该员工离职前一年的报酬总额的1/2。

《珠海市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规定,企业与员工约定竞业的,在竞业期间年补偿不得低于该员工离职前一年从该企业获得的年报酬总额的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有竞业约定的,应当同时与劳动者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时向劳动者支付的竞业经济补偿,其数额不得少于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的年工资收入。劳动者违反竞业约定的,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其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竞业经济补偿的3倍。

一、约定竞业的注意事项

1、竞业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条款,即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时间由当事人事先约定,但不得超过二年。

2、竞业条款在劳动合同中为延迟生效条款,也就是劳动合同的其他条款法律约束力终结后,该条款开始生效。

3、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条款的,必须同时约定经济补偿的内容。用人单位应当在终止或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该经济补偿标准、数额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4、在约定竞业条款时应当同时约定具体的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内容,但不得再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

5、竞业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在竞业期间,双方责任是什么

1、劳动者: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3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解除竞业约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也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劳动者违反竞业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2、用人单位:实施竞业禁止后,单位应向受制人员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偿费。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履行竞业义务,或者劳动者履行了竞业义务后,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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