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同种类的诉讼费用,有不同的收费标准。而收费标准的确定,主要考虑两个因素:其一是诉讼费用的性质,裁判费用的确定应根据国家的财政水平和当事人的一般支付能力确定,否则就可能脱离本国实际而至收费标准失去合理性;而当事人费用则一般是根据实际开支的情况确定。其二,应考虑案件的性质,看收取诉讼费用的案件是诉讼案件还是非讼案件,是财产案件还是非财产案件,案件的性质不同,收费的标准也不同。
法律依据:《人民诉讼收费办法》第五条:(一)离婚案件,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 超过1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1方元的,超过部分按1%交纳;
(二)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交 纳50元至100元;
(三)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
(四)财产案件、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照下列比例交纳:
1.不满1000元的,每件交50元;
2.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按4%交纳;
3.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3%交纳;
4.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2%交纳;
5.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1.5%交纳;
6.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
7.超过10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
(五)侵害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的案件,每件交50元至100元;有争 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
(六)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
1.治安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元至30元;
2.专利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400元:
3.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 件收费标准交纳。
(七)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
(八)破产案件,按破产企业财产总值,依照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