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租赁房屋非房东所有的情况下,很可能存在转租的情况,这时承租人应当查明该出租人是否有出租权,租赁期限是否在约定的期限内等问题,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无产权房屋一般不可以出租。对于建房手续不全、违章建房等原因使得产权人无法办理登记手续、无法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不得出租;但对于具有合法的建房、购房手续,已通过竣工验收的房屋其房产证处于正在办理过程中的,可以出租。法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属于违法建筑的;(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第1种观点: 租房房东经租客同意有权放自己的东西。房东放置物品应当事先告知租客,取得其许可,双方签订的租赁协议中没有约定或房东擅自放置物品的,租客有权拒绝房东的要求。【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首先应该考虑协商解决租房纠纷,日常生活中,在发生房屋租赁纠纷的时候,应首先考虑用协商的方式去解决纠纷。发生纠纷时,租赁双方应该理性的换位思考,尽量不要让纠纷越来越严重。2、协商不成的,可以让相关的部门协调,当发生租房纠纷时,租赁双方往往不能心平气和的协商问题,这时就需要请求外部的协助。居委会、村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或基层司法机关的法律服务工作者都可以帮助进行调解。3、通过申请仲裁解决租房纠纷,在遇到租房纠纷的时候,可以申请仲裁,首先仲裁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向仲裁委员会申请解决纠纷的一种法定方式。但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应当双方自愿,并事先在合同中约定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若事先在合同没有约定,事后双方当事人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反之,双方当事人事先在合同中已有约定,或者事后已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向法院起诉,法院也将不予受理。仲裁具有司法行为的效力,一旦判决书生效,当事人不得再以同一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通过民事诉讼解决租房纠纷,若当事人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诉讼方式解决的或者在纠纷发生后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租赁当事人违反相关规定,致使租赁合同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租赁当事人一方未履行相关法律规定的义务,致使租赁合同解除的,未履行规定义务的一方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造成另一方或者第三人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第3种观点: 房屋出租后,出租人不享有占有权,占有权归承租人所有,但房屋所有权还是归出租人所有。我国法律规定,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一、所有权担保物权如何实现债权所有权担保物权实现债权的方式:向担保财产所在地或者担保物权登记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担保物权的实现是指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担保物权人经法定程序,通过将担保标的物折价、拍卖、变卖等方式,使其债权得到优先受偿的过程。二、物权和所有权的区别是什么所有权和物权的区别:1、性质不同,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和他物权。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2、法律定义不同。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所有权指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3、现实意义不同,物权明确物的归属,充分发挥物的效用,维护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更加重要意义。所有权是物权中最重要也最完全的一种权利,具有绝对性、排他性、永续性三个特征,具体内容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置等四项权利。三、土地使用权属于什么权土地使用权属于用益物权。用益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而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使用人只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三条规定,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第三百二十四条规定,国家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以及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组织、个人依法可以占有、使用和收益。第三百二十六条规定,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应当遵守法律有关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规定。所有权人不得干涉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第二百四十一条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